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件有关规定,2022年10月,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委托苏州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苏州工业园区唯澄路改造(亭谊街~亭青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根据专家函审意见进行修改,现将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有关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即日起,各单位及个人可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以信函、邮件等方式寄(送)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101号南4楼。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2 年 12 月 19 日至 12 月 30日
意见反馈联系人: 黄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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