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沧浪新城第四实验小学(暂定名)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公示的说明

  公示栏    |      2022.07.18    |     人气:210    |    标签: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文件有关规定,2022年7月10日,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在苏州市姑苏区主持召开了沧浪新城第四实验小学(暂定名)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委托苏州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将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即日起,各单位及个人可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以信函、邮件等方式寄(送)至姑苏区平川路510号。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8月15日

意见反馈联系人:蔡缪林

单位地址: 姑苏区平川路510号

联系电话:159626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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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浪新城第四实验小学(暂定名)项目水保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