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党校学员文化体育设施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公示的说明

  公示栏    |      2021.11.03    |     人气:143    |    标签: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文件有关规定,2021年11月3日,中国共产党昆山市委员会党校在昆山市高新区主持召开了市委党校学员文化体育设施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中国共产党昆山市委员会党校委托苏州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将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即日起,各单位及个人可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以信函、邮件等方式寄(送)至昆山市博士路105号 。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12月1日

意见反馈联系人:葛可以

单位地址: 昆山市博士路105号

联系电话:15062672468

电子邮箱:1685037924@qq.com


昆山党校水保验收鉴定书.pdf